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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乡山区新“榔规”

 

苗乡山区新“榔规”

 

  

图为总结执行《榔规》暨法律培训会场。

 

  “婚礼送的礼品又多又重复,有的人家收到的被子多达几十床,太浪费了。”不久前,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摆垭山区格陇苗寨的一次集会上,100余名苗族群众聚在一起,讨论如何完善“榔规”?

  “榔规”

  “议榔”是当地苗族地区一种民间议事组织,由某一区域的各个寨子共同参与,每隔几年召集一次会议,制定产生新的“榔规”。每次“议榔”先由各寨寨老(寨子里德高望重的人)商议,然后召集群众大会议定通过,并宣读生效。

  “‘榔规’对当地生产发展、文化传承、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榕江县苗学会副会长蒙胜权说,“‘榔规’调整着苗族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从古至今,当地苗民通过‘议榔大会’来修订完善‘榔规’。目前,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蒙胜权说,“榔规”中也存在一些陋习。比如,早婚早育、包办婚姻、高价彩礼等,特别是苗民的盛大节日——鼓藏节,在杀猪、宰牛上超出了许多家庭的承受能力,有的家庭办一次红白喜事要负债几年,但碍于“榔规”,不得不为之。

  “这些陋习不但造成浪费,还给当地村民在生产生活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带来不良影响。”蒙胜权说,“近年,随着社会发展,当地苗族群众要求习俗改革的意愿愈加强烈。”

  

签订《榔规承诺书》现场。

 

  修订

  榕江县是贵州南部苗族西迁的聚集地,也是苗族祖原文化的集散地。至今,全县仍聚居着10多支系的苗族同胞,人口近11万。

  为了加快苗族地区的发展步伐,2009年榕江县苗学会多次调研后,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条例等为依据,先后两次对“榔规”进行修订。

  最近,当地再次召开“议榔”集会对“榔规”加以完善。据了解,最新修订的“榔规”共10章53条,涉及婚姻、丧葬、贺新屋、婴儿满月、节日、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

  当地一些村民说,自“新榔规(2009年版)”施行以来,很多不良习惯得以改变,财物浪费等现象得到扭转。

  新貌

  榕江县八开乡党央村村干部高中才,今年春节期间给儿子办喜事,杀了两头猪,而在以前至少要杀10头猪。“新榔规”的实施,让他仅此一项就减少开支2万多元。

  据榕江县苗学会测算,实施“新榔规”后,仅摆垭山区群众每年就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300-40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新榔规”的实施,杜绝了“抢亲”等形式的不良婚姻上百起,为苗族村寨减少了大量支出。

  蒙胜权说,“新榔规”提倡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让群众把省下的钱更多用于子女教育,以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上。

  比如,2009年之前,很多苗家男孩子和女孩子读完初中就外出打工了,月亮山、摆垭山区很少有学生考上大学。近6年来,仅“两山”地区就有50多名苗家子女考上大学。

  “在以法治国的今天,我们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榔规’,加快致富步伐。”蒙胜权说。  

新《榔规》得民心。

 

芦笙高奏唱新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