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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苗族历时上的惊天冤案——“蓝狱”

 

我国苗族历时上的惊天冤案——“蓝狱”

 

今年农历四月初八,是城步苗族大英雄、明朝开国元勋蓝玉诞辰672周年纪念日。目前,蓝玉故乡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太平村正在认真筹办四月八“乌饭节 ”,以纪念本村蓝秦两姓先祖蓝玉。为帮助广大读者了解蓝玉其人其事,本人特撰此文以资纪念。

蓝玉其人

蓝玉,元至正元年(公元1341年)出生于湖南城步扶城峒(今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太平村),苗族。其先祖蓝昌见于五代初随“飞山蛮”首领杨再思献地归楚有功,被封于城步扶城,其后分为七族,蓝玉系昌见第十四世孙①。城步《蓝氏墨谱》载“……昌见子孙为七房,蒙家八房,李家六房,潘家六房,秦家四房,邓家五房。……以‘再、正、通、光、昌、盛、晋’七字为派,周而复始。……昌见公于五代梁开四年……居扶城,世守其地……昌见公生七子……壬生生春应,春应生声远。声远即梁国公”。“昌见之十四世孙曰玉,佐明太祖逐元主有大功,封梁国公,甚得众心。明祖忌之,或言其私元主妃,又告其谋反者,明主遂杀玉。玉公子紧元(杨氏所生),生五男一女:男曰富安、相宇、进势、进才、田受;女曰贵女。俱玉害。玉有遗腹子曰昌建,侍妾向氏育于云南沐氏,故蓝、沐合为一家……蓝昌建避祸于黔国,亲如公子,博学诗术,服膺礼教,故其裔胄虽处荒陬而能独无渎姓之也。”

据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城步县志·曛旧十三》载:“蓝玉,扶城人。其先曰昌见……世居扶城。玉,昌见之十四孙也,祖某同沐氏徙濠州,遂为定远人。玉姊适开平王常遇春。故初棣常遇春帐下,临敌勇敢。玉、春数称于太祖……奏捷班师。帝大喜,赐勒保劳师还,进凉国公。玉身长赤面,饶勇略,有大将才……因事族诛者万五千人。当族诛时,有侍妾身怀六甲,匿西平侯沐春家,春以与玉同乡,诛非真罪,不忍绝其世,匿妾于府中。遗腹生子昌建……昌建长于黔国。成化初,子孙俱已成立。黔武僖公琮,知禁网已解,乃使昌建率其眷属归原籍扶城。嘱其世守王坟。……深感沐氏继续之惠,其于黔宁先王之坟,不啻其鼻祖也。”

清道光《宝庆府志》第三十二卷氏族表一第十一页载道:“凉国公蓝氏,其先曰光晋,光晋生昌见……昌见世居扶城,其后分为七族:杨、蓝、蒙、李、潘、秦、邓。昌见十四世孙曰玉,佐明太祖有功。洪武二十一年封凉国公。二十六年二月乙酉诬以反,灭其族。玉之侍妾有身,西平侯沐春以于凉国公同乡,不忍其绝世,匿侍妾于其府中,遗腹生子昌建……及成化初,昌建子孙俱已成立,黔武僖公琮知禁网已解,且念先王之坟莫之扫也,乃使昌建率七眷属归原籍扶城,嘱其世守王坟。”

据《明史》载,元末兵乱,城步苗民纷纷北上,蓝玉父亲蓝春应与沐英祖父李十一携家孥徒居安徽濠州定远。

据湖南吉首大学吴荣臻教授调查研究,蓝玉“徒居濠州定远”的原因,是蓝玉其父蓝春应参加了元至正六年(公元1346年)爆发由吴天保和杨留总领导的城步苗瑶人民大起义,兵败后,被朝廷“举家谪戍濠州定远”。少年蓝玉是随父母作为罪犯被朝廷充军到了濠州定远的②。据《元史本纪·五行志》、《湖南通志》、《宝庆府志》、《武冈州志》、《辰州府志》、《沅州府志》记载,元至正元年(公元1341年)至至正六年(公元1346年),湘桂黔边境遭受特大天灾人祸,城步苗民吴天保领导这里的苗瑶人民举行了震撼朝廷的反元大起义。起义军攻克或占领了武冈、靖州、黔阳、辰州、沅州、叙州、城步、绥宁等地。还有一支苗军北上湖北,转战河南、攻克了荥阳等地。朝廷命江西和湖广数省合兵会剿,历时四年方才平息了这次苗民大起义。蓝玉父亲参加了这次大起义。起义失败后,元朝将参加这次起义的苗瑶人民共十余万众举家谪守安徽濠州定远一带。这样,少年蓝玉也便随谪贬大军到了濠州定远。

在定远,年轻貌美的蓝玉之姐被朱元璋部将常遇春在淮西战役时相中,娶纳为妻。元至正年间,濠州人朱元璋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辗转于淮西各地,待蓝玉长到十多岁,便投奔到其姐夫常遇春帐下,加入了朱元璋的起义军队伍。《明史》说蓝玉“有大将才”,作战勇敢,有胆有识,能征善战,屡立战功,深受常遇春和朱元璋赏识,不久就被授予六品管军镇抚之职,后因战功卓著,相继升任为五品武德卫千户所、新军千户所,再升至正二品都指挥使,大都督府佥事。其后又不断建立军功,明皇朱元璋对蓝玉更加器重,蓝玉逐渐被封为“永昌侯”、“大将军”、“梁国公”、“凉国公”,成为明战时统兵的最高将领,成为明朝的“开国元帅”。

关于蓝玉的苗族族别,吴荣臻教授在《苗族通史》中作了论证,他列举了四条理由。一、根据《蓝氏墨谱》记载,蓝玉祖上于“后梁开平四年,昌见等居扶城,世居其地”。至蓝玉出生的元末,蓝氏祖辈已经在城步扶城居住了450年以上,他们与城步苗族共同生活了四五个世纪,是苗即苗,不苗亦苗了。且现在城步丹口(古扶城)的蓝姓居民均认定为苗族成份。而带领蓝昌见一同献地归楚的杨再思则被认定为城步杨姓苗族始祖,杨氏后人是城步世居苗族。以此认定,蓝玉其人当为苗族。二是城步的扶城、横岭、莫宜、蓬峒和拦牛五峒四十八寨历代属苗区,蓝玉出生在城步扶城峒苗区,自然属苗族。三是城步自明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改土归流”后,在朝廷政策高压下,其他地区的蓝姓改报为汉族,惟扶城蓝姓一直未改,且在农耕经济和语言习俗等方面保持苗族不变,直至民国时代,官方均认定为苗族。也就是说,扶城(今丹口)苗族为城步世居苗族。四是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城步县,建立城步苗族自治县,扶城改为丹口,这里的居民仍然属于苗族,保留着苗语和苗族传统文化。吴荣臻教授据以上四点,得出了蓝玉的族属是苗族的结论。并在其《苗族通史》巨著中,专门为蓝玉立传,另立一章,由此可见城步苗族大将军蓝玉在我国苗族历史上的地位之重要。

 

蓝玉其功

据《明史》载,蓝玉“长身赤面,有大将才”,又多立战功,屡受太祖朱元璋厚遇,为明朝统一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常遇春北征开平,死于南归途中。当时东南局势已平,中原已定,而北方地区仍然是北元势力范围,甘宁一带常与明廷有战事,四川有夏的割据势力,云南梁王忠于北元,誓不附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蓝玉被擢为大都督府佥事,进入明朝最高军政机构。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蓝玉随征西将军傅友德出征四川,攻克绵州,元末形成的最后一个割据势力被平定。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蓝玉随大将军徐达北征,出雁门关在乱山、土剌河等地大败元军主力王保保(扩廓铁木儿)。

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蓝玉独自带兵占领兴和,俘获元国公贴里密赤等59人。

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蓝玉同西平侯沐英讨伐西藩叛乱,大获全胜。第二年班师还朝后被封为永昌侯,赐世券,食禄2500石,进入明朝的贵公之列。

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蓝玉与沐英并列为左、右副将军,随征南将军傅友德率三十万大军取西南重地云南,在曲靖大捷中擒获元将平章达里麻,梁王把匝剌瓦尔密被迫投江自尽,云南平定。战后评功,蓝玉最著,增禄500石,册封其女为蜀王妃。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正月,蓝玉为右副将军,和大将军冯胜、右将军傅友德率兵出击驻东北的元朝世将纳哈出。驻通州后,蓝玉探知汀州有纳哈出部驻守,率轻骑冒大雪奇袭,取得胜利。夏六月,冯胜率大军攻金山。纳哈出见久战必败,派人到大将军冯胜处请降,冯胜派蓝玉前往受降。蓝玉设酒宴款待纳哈出。纳哈出斟酒谢蓝玉,蓝玉不喝,一定要纳哈出先穿上明朝衣服才喝,意为纳哈出必须先降明称臣。纳哈出不肯,双方争执不下,形成僵局。纳哈出将酒浇在地上,和随从密语几句想走。在场有人明白纳哈出密语的意思,告诉常茂(常遇春子,冯胜婿,蓝玉外甥),常茂急忙上前阻拦,将纳哈出砍伤,纳哈出部众四处惊散,冯胜派人花了很大力气才将其大部收服。回军路上,明军遭暗藏的纳哈出余众获击,三千殿后骑兵全军覆没。冯胜让常茂承担这个责任,到朱元璋面前去说明。常茂说明了情况,朱元璋说:“如尔所言,胜亦不得无罪”,于是收回了冯胜的总兵印,命蓝玉行总兵官事,不久又在军中拜蓝玉为大将军。到此时,蓝玉成为明战时统兵的最高将领。而纳哈出降明后被朱元璋封为“海西侯”。

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元顺帝孙脱古思铁木尔继位,经常骚扰明朝北境。朱元璋命蓝玉率兵15万北征,出大宁到庆州,探知脱古思铁木尔驻军捕鱼儿海,蓝玉抄近道日夜兼程赶往,掘地洞做饭,不露烟火,元军不觉,直至明军突然出现,慌忙迎战,大败,太慰蛮子被杀,余众被擒,脱古思铁木尔携太子天保奴等数十名随从仓皇北逃,蓝玉率精兵追击,又获其元皇次子地保奴妃公主、代王达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属三千人,男女7万余众,缴获大量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章及牲畜,销毁敌军军械不知其数。元主北逃后被人杀死,北元四分五裂,不久灭亡。蓝玉胜利班师。朱元璋闻讯极为高兴,大加褒奖,封其为“梁国公”。

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蓝玉受命督修四川城池。第二年受命平定施南、忠建、都匀等地叛乱,加禄500石。 

“蓝狱”其案

当蓝玉的政治生涯和军事武功达到巅峰的时候,也是他形成居功自傲、专横跋扈恶劣作风的高潮。朱元璋手下锦衣卫盛行,专职监督军政重臣的各项工作直至日常生活。蓝玉军功盖世,朱元璋恐其军威持重,在其身边安排了锦衣卫“辅之”。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蓝玉任征南左副将军收复云南期间,锦衣卫告其“私搞盐引”(食盐运销专利凭证),牟取暴利。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蓝玉率兵15万北征元顺帝孙脱古思铁木尔获胜后,锦衣卫告其私占大量珍宝、驼马,私纳元妃。朱元璋闻报大怒:“玉无礼如此,岂大将军所为哉!”立将其“梁国公”改为“凉国公”,以示朱元璋对蓝玉的凉心之意。蓝玉班师至喜峰关,时已夜深,关门未能及时打开,蓝玉大怒,纵兵破关而入。锦衣卫又据此向朱元璋告御状,加深了朱元璋对蓝玉的不满。蓝玉领兵在外,奉行“将在外君令有所不从”,有时为抢占战机需要而“违诏出师”,这都被朱元璋认定为“擅专自用”。而与同为朱元璋开国大帅、蓝玉同乡的城步苗族大将军沐英不同,在朱元璋面前,蓝玉有时言语傲慢,举止不恭,矜才自负,颇失臣礼,有时连皇上召他上朝议事也不听从。蓝玉的高傲自大和胡作非为,引起了正在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的朱元璋的极大不安。这时有人诬告蓝玉蓄庄奴、假子数千人,横行霸道,强占民田,鱼肉百姓,胡作非为,导致百姓上告,且遭御史官举劾。

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锦衣卫指挥蒋王献诬告蓝玉同景川侯曹震等有谋反行为,朱元璋即以“谋反罪”将蓝玉打入大牢,继而处死抄家,灭其三族,坐党论死者一万五千人。为警戒众臣,朱元璋将蓝玉及其亲信统统作为“谋反逆臣”列入《逆臣录》通告全国,这就是惊骇古今的“蓝狱”案。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③。昔汉高祖刘邦在其功成业就、江山稳固后,以“谋反罪”残杀韩信、彭越、黥布等开国功臣,以诛除异己,稳坐天下,使其大汉江山不落他族。蓝玉不明“功之多者忌之尤甚”的道理,一心为朱元璋谋取天下,不及时“功成身退”,导致“功高盖主”,成为朱元璋的心腹大患,一日不杀而不快。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元月,黔宁王沐英病卒于云南。第二年,蓝玉即被罗织罪名,惨遭杀害,满门抄斩,夷灭三族。蓝玉享年53岁。

苗族自蚩尤被黄帝擒杀和“三苗集团”被尧、舜、禹部落驱逐向西向南迁徙后,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就此一撅不振,以至长期处于“有族属、无君长,有贫富、无贵贱和有君长、不相统属”④的局面。政治上无人能升至中央集团的核心层面,当时与蓝玉同乡、交情最好的黔宁王沐英已先蓝玉一年病逝,而其姐夫开平王常遇春也早在洪武二年就已离世,中央集权层面已无人能帮蓝玉说情,地方上更无人能成为“封疆大吏”,因此,朝野上下都没有人能帮助蓝玉平反昭雪。明朝不可能,满族统治下的清朝更不可能,以至“蓝狱”一案石沉海底。但地方、民间均将“蓝狱”视为一大冤案,在地方志中多处出现“诬告”一词。其实蓝玉之死,主要是他的军事天才“功高惊皇帝”所致。朱元璋估计他的子孙无能力“驾驭”这匹烈马,便在他手下除掉以绝后患。朱元璋的伎俩与刘邦如出一辙,蓝玉之死与韩信之死似同复制。“蓝狱”恐怖波及蓝玉故里城步扶城,当地蓝姓居民改从“秦”姓;而蓝玉定居的安徽定远的蓝姓居民则全部改为“青”姓,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意。据城步丹口蓝姓族谱《蓝氏墨谱》和清道光年间撰写的《宝庆府志》,以及康熙《城步县志》记载,与蓝玉同为城步扶城峒籍且与蓝玉颇有世交的苗族名将沐英之子、黔国公沐春为保存蓝玉遗脉,冒着生命危险将怀有身孕的蓝玉侍妾藏于沐府,后生下遗腹子蓝昌建。明成化年间(公元1465年—1487年),也就是蓝玉被杀七十年后,蓝玉遗腥子蓝昌建子孙繁盛,而“蓝狱”禁网日渐废驰,黔国武僖公沐琮(沐英孙)命蓝昌建回原籍城步扶城“世守王坟”,并回祖籍扶城修建了“蓝玉故里”,即蓝氏宗祠,内设有蓝玉、沐英、常遇春等先祖塑像,供后人瞻仰祭祀,使城步扶城蓝氏得以传宗接代,繁衍至今。“蓝玉故里”至今烟火不断。

2013年4月18日 

注释:

①见清道光《宝庆府志·民族表一》。

②吴荣臻、吴曙光著《苗族通史》,民族出版社。

③见《韩非子·内储说下》。

④见源魏《圣武论》。 

(参考文献)

1、《明史》。

2、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蓝姓族谱《蓝氏墨谱》。

3、清道光版《宝庆府志》。

4、清康熙版《城步县志》,1996年版《城步县志》。

5、吴荣臻、吴旭光著《苗族通史》,民族出版社,2007年出版。

6、杨清辉、杨进步、蒋仕球编著《城步人物谱》,城步政协文史委,2006年8月出版